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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办理相关说明
日期: 2012-06-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应广大同学的要求,现将财政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办理进行相关说明,请欲办理顶岗工作的同学,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日职院字〔2007〕145号)》,准备好相关材料,于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携带必需材料到财政学院团总支(海润楼N402)审核办理,相关材料准备不合格者不予审核。

财政学院关于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顶岗工作是指学生在第三学年顶岗实习之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合同(协议),离校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推进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日职院字〔2007〕145号文件《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现实需求,实现学生的充分就业,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规范开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顶岗工作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无严重违纪行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协议。

顶岗工作的学生单位如果是省外的可以直接申领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在办理顶岗工作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顶岗工作单位如果是省内的,须提供省内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开户证明(即用人单位在信息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开户程序可以参考海润楼“就业工作宣传栏”、或“学院网站(http://222.133.182.245/kuaijixi/cont_show3.php?menu_id=90)”的用人单位开户说明。

3.必须是在第三学年。

4.必须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5.按规定缴清三学年应缴的所有费用。

6.学生必须保证以上五条内容属实,所做承诺必须做到,如果出现弄虚作假或者不能履行承诺者,学校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二、办理程序

1.凡要求顶岗工作的学生,应向所属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监护人安全责任书》、《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交所在院部审核。

2.学生必须出具以下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简介、用人单位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函和《用人单位录用学生意见表》;(2)用人单位提供开户证明及同意与学生网上签约的书面证明(省外就业学生不用提供)。

三、教学及学生管理

1.办理顶岗工作的学生必须填写《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制定详细的课程学习计划,采取自学、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完成相关作业等方式,认真学习应修课程。

2.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应修的各门课程,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课程考试考核方案,保证每个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核。

3.用人单位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考核结果可作为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具体考核办法同其他在校生一样按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每位办理顶岗工作同学须在校内联系一名指导老师,并保持经常性联系,将课程考核、毕业手续办理等有关事宜及时通知顶岗工作的学生,并做好工作记录。

5.顶岗工作的学生必须保持与学校间联系的通畅,定期向助理辅导员(或辅导员)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6.办理顶岗工作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学后的两周内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教学工作的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涉及学生管理工作的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涉及就业工作的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

2.用人单位录用学生意见表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4.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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