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会计系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系部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财政学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鉴定
日期: 2015-05-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财政学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鉴定

实施方案

一、鉴定时间

1.就业鉴定:5月25日―5月30日11:00

2.实习鉴定:5月30日(星期六),8:30开始

二、鉴定内容

1.就业鉴定:审查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是否合格。

2.实习鉴定:是否按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是否按时上交实习报告。

3.毕业鉴定:对实习过程进行鉴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毕业鉴定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鉴定的领导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兆丰

副组长:沈全芳 田 锋 孟凡收

成 员:丁昌勇 徐 栋 宋艳梅 李欣雨 鲁艳 周末

郑洪文 庞靖麒 姜宝德 孙 鹏

分 工:组长负责总体统筹;副组长分别负责毕业鉴定及就业相关事宜;教学科负责制定方案、场地安排、成绩汇总;办公室负责照相、宣传;团总支负责就业鉴定,审批毕业生鉴定资格;各教研室具体负责本教研室学生鉴定安排,组织完成本教研室毕业鉴定及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四、鉴定材料

毕业生参加毕业鉴定需携带以下材料:

1.纸质版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2.顶岗实报告

3.实习日记

4.附表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企业鉴定表)

5.附表三(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学院鉴定表)

6.顶岗实习单位概况一览表

7.初次就业岗位说明书

8.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用人单位和学生)

五、鉴定资格审查

1.学生在2015年5月25日――5月30日期间到财政学院团总支办公室(N404)领取毕业鉴定单:省外就业学生请持就业协议书到财政学院团总支办公室(N404)领取毕业鉴定单;省内就业学生网上签约的同学请持就业协议书(从就业网上打印后盖章)到财政学院团总支办公室(N404)领取毕业鉴定单;专升本上学的同学直接到财政学院团总支办公室(N404)领取毕业鉴定单;其他同学请持劳动合同到财政学院团总支办公室(N404)领取毕业鉴定单;省外派遣、省外非派遣和劳动合同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其中省外派遣、网上签约、省外非派遣都需要盖红色的公章,劳动合同只需要复印件(包括首页、签约时间页和公章页);

2.毕业生携带领取的鉴定条联系指导教师,上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附表二及附表三、实习单位概况一览表、初次就业岗位说明书、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等材料;

3.毕业生根据鉴定分组,到指定地点等待鉴定。

六、鉴定流程

1.学生提交正式打印的实习报告给评委老师;

2.学生进行陈述,讲解自己的实习报告,汇报实习的主要内容和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分钟);

3.鉴定小组进行提问,鉴定人当场作答,鉴定时间不超过3分钟;

4.鉴定结束后,鉴定小组成员根据指导教师意见,结合实习报告完成情况和鉴定情况给出成绩,填写附表三的评价及鉴定记录,并填写成绩汇总表。

七、鉴定注意事项

1.毕业生需提前联系周末老师确认自己是否具有返校参加毕业鉴定的资格;

2.毕业生应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附上学院统一的实习报告封皮,在毕业鉴定前与指导教师联系,上交实习报告,报告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鉴定;

3.毕业生在参加毕业鉴定前应打印3份合格的实习报告,一份交给指导教师,两份在答辩时交给评委老师;

4.附表二填写完整后,需用人单位盖章方可生效;

5.附表三由指导教师及答辩小组成员填写,学生无需填写;

6.由用人单位填写的《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需用人单位盖章方可生效;

7.毕业生应认真填写实习日记,每周不少于5篇;

8.附表二、附表三、实习日记、实习单位概况一览表、初次就业岗位说明书、毕业生调查问卷无需从实习指导书上撕下,直接上交实习指导书。

八、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与本组毕业生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工作情况;

2.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毕业生的实习报告;

3.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查看毕业生上交的各种材料,不合格者令其重新修改完善,直到合格后才可允许其参加毕业鉴定;

4.指导教师及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填写附表三;

5.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参加毕业鉴定的学生做出评价,并及时上交学生毕业鉴定成绩;

6.各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统计本组学生毕业鉴定成绩,并按学生专业上交相关教研室。

财政学院

2015年5月22日

附件1:财政学院2015届毕业生鉴定分组安排

附件2:毕业鉴定流程

联系方式:0633-7987071

地址: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版权所有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