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人社字〔2011〕135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2011年上半年全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现将本次报名事项通知如下。1、参加学生:全院各级在校生、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往届生。
2、报名等级、费用:中级报名费用160元/人,高级报名费用220元/人,补考费100元/人,各院部统一收取后,上缴技能训练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时,要求所有考生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二),并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同时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拟考职业/工种(请参照附件四)、鉴定等级,并于4月13日(星期三)12:00之前报财政学院办公室(海润楼N405)。
4、报考职业/工种:通用工种( 中级)请参照《日照市职业技能鉴定通用职业(工种)范围表》(附件五),全国新职业资格工种请参照《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种》(附件六)上的职业及工种。通用工种和新职业工种的照片、考评表和电子信息要分开报名,不要混在一起。
5、我院可以对维修电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十个工种开展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参加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鉴定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生参加报名,应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
6、鉴定时间:通用工种鉴定时间安排在4月23、24日,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在安排在5月21、22日。
7、根据《日职院字【2007】26号》文件要求,学院将严格执行双证书(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制度,各种培训证、英语能力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等不属于职业资格证范畴,详细事宜请到学院技能训练中心咨询。
8、各学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停止参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等活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鉴定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633-8172368
附件1: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收费
附件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附件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照片表
附件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表
附件5:通用工种目录
附件6:新职业工种及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