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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日期: 2011-12-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现进行我院调研成果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院部、处室组织好本部门申报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参评成果必须是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的关于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完成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求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篇幅不超过8000字。专著、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工作总结计划、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等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山东省教育厅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集中评选。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主要依据调研成果进入决策的层次和深度。申报一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一项:

(一)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二)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或者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

(三)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四)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请各单位将参评人的申报材料(含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一式4份(证明材料须有1份原件)统一汇总,于3月17日下午5点前送天润楼911室交杨建华老师签收,电子版发至gjyjzx@sina.com

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及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20111215/20111215165609_62904.doc

联系方式:0633-7987071

地址: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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