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会计系

就业政策

当前位置: 系部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工作 >> 就业政策 >> 正文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公告
日期: 2018-09-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点击:114

根据教育部 “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我省高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请全省高校毕业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省教育厅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531-81676803

邮箱:sdjyt1312@163.com

联系方式:0633-7987071

地址: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版权所有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