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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政鼓励毕业生下基层
日期: 2011-12-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济南时报5月7日讯(记者徐传强)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多项措施,明确毕业生可从事的社会管理等基层岗位,将“三支一扶”计划增加至3000人,到贫困地区服务期满者免还助学贷款。基层社会管理岗位

重点在农村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到30个欠发达县就业者 可免还助学贷款

自愿到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提高两个工资档次;在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优先评定,实行量化赋分的系列(专业)给予加分,可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户口可迁至或保留在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参加“三支一扶” 每月补贴1000元

2009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扩大到3000人,期限为2年。服务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将协助在本系统内推荐就业。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9年至2013年,每年安排“特设岗位计划”指标1500名,专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

实施全科医师培训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招聘1500名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用3到5年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3名至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培训合格者,可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到社区就业考公务员 可加分

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09年至2013年,每年选聘1500名热爱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志愿服务西部和参加山东省农村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其参加基层服务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3年内报考山东省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山东省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联系方式:0633-798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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